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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4 00:00 【字体:

 为扎实推进我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城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决定开展一次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448日至20141231日。

二、整治区域:

县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的;

(二)车辆乱停乱靠,摩托车、非机动车违法占用停车泊位的;

(三)城区公交车和出租车不按规定停靠上、下乘客,随意停放待客,中巴车出站沿途停靠揽客的;

(四)车辆超速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压双黄线的;

(五)机动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使用假牌、假证的。

四、凡违反本通知的,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由有关媒体抄录公告,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或阻碍执法者,县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桃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桃源县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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