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0-30 09:34 【字体:小 大】 广大市民:为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定于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49分,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请大家在试鸣日要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桃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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