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调整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和陬市、漆河镇开征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和2016年4月12日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16年5月中旬召开调整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和陬市镇、漆河镇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方式
1、本次听证会拟定参加人32名,其中:消费者16名(居民代表5名、工商企事业单位代表11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县消费者委员会代表1名,有关部门代表14名。
2、消费者(含居民代表及工商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当报名者人数不足15名时,余下的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县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经营者、政府部门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参加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县城区、陬市镇、漆河镇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
3、了解有关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相关政策情况。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可在2016年4月20日—4月26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收费价格股报名(地址:县人民政府院内,联系电话:2605665)。
特此公告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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