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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城区自来水水价调整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2 16:40 【字体:

按照桃发改价[2016]160号文件的要求,从2016年6月开始桃源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0.8元/m³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0.85元/m³、非居民生活用水(含特种用水)1.20元/m³。

调整后的水价如下:

 

水价类别

调整前的水费价格

调整后的水费价格

第一阶梯

2.86元/吨

2.91元/吨

第二阶梯

3.85元/吨

3.9元/吨

第三阶梯

6.82元/吨

6.87元/吨

非生活用水

3.85元/吨

4.25元/吨

特种用水

8.8元/吨

9.2元/吨

 

桃源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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