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桃源地税公[2017]1号
桃源县新家园装饰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430725344844063)、桃源县富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430725588981857)、桃源县云顶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430725074951829)、桃源县华升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430725799100917)、桃源县群友家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430725397098084)、湖南创建特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430725325667401)、常德文投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430725344754818)、桃源县天工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430725320682442)、常德市浩宏装饰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4307250960434183)、桃源县高桥四通工程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430725329475079):
由于上述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桃源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依法对上述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1号、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2号、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3号、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6号、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9号、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10号、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11号、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12号、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13号、桃源地税四限改[2017]14号)。上述单位见此公告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桃源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地址:桃源县漳江镇漳江南路155号)办理纳税申报。
请上述单位及时到桃源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领取税务文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桃源县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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