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国家税务局 桃源县地方税务局 关于联合成立农村办税服务室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91号)精神,桃源县国家税务局、桃源县地方税务局进一步整合办税资源,决定从 3 月20 日起,联合成立办税服务室,全面推行“一窗一人办税”服务模式。具体通告如下:
一、整合方式
(一)联合成立桃源县陬市镇办税服务室。桃源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和桃源县国家税务局陬市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联合办税。
办税地址:陬市镇上街37号
联系电话:0736—6642895
(二)联合成立桃源县漆河镇办税服务室。桃源县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和桃源县国家税务局漆河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室联合办税。
办税地址:漆河镇仙鹤中路17号
联系电话:0736—6651591
(三)联合成立桃花源旅游区第一办税服务室、第二办税服务室。由桃源县国家税务局桃花源税务分局和桃源县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联合办税。
第一办税服务室办税地址:桃花源镇武陵路西
联系电话:0736—6822396
第二办税服务室办税地址:桃花源镇武陵路东
联系电话:0736—6822816
二、业务范围
联合办税服务室除地税部门的二手房交易业务外,其余国地税业务全部实行“一窗通办”。
特此通告!
桃源县国家税务局 桃源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