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2017年遴选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办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桃源县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名额及职位
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本次遴选名额为2名,职位为县委办文字综合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过硬,责任心强;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已满单位服务期限;
5、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办公室工作两年以上的可放宽至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发布公开遴选公告。凡符合条件自愿报考者,在桃源党建网上自行下载《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报考者本人持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现在外县工作报考人员还须出具当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参管人员)身份证明。
报名时间:2017年 4月10日至4月14日
报名地点:县委办行政组
联系电话:0736-6623341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全过程。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公开遴选计划,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核减计划。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笔试后,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仪表气质、逻辑思维能力、行政决策能力、反应与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在桃源党建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五)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六)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在桃源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七)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对象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由桃源县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桃源县纪委(监察局)、桃源县委组织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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