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北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园项目投资人招商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商流通函〔2014〕7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及2014年国务院《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和2016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商贸物流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培育扶持区域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壮大、拉动经济发展,按照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专业化、绿色化建设要求,湖南桃源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特委托桃源县工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公开招商方式,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人,投资建设和营运湘西北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园项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湘西北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园(暂定)。
2、项目位置:该项目位于桃源工业集中区陬市工业园内(桃源县陬市镇),具体位置为柳叶大道以北、常张高速以西、陬市内河以东。(注: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所在区位对外交通便捷,紧邻省道S240(柳叶大道)、S1801(桃源至慈利),距常德市中心城区10公里、距常张高速(常德至张家界)互通出口1公里,距常德火车站12公里,距桃花源机场18公里,距沅水黄金水道千吨级码头2公里。
该区域环境优美,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周边无任何易燃易爆、噪声和散发有害气体、强电磁波干扰等污染源,完全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标准。
3、项目定位:建设和营运以批发、零售、城乡配送、冷链物流、绿色物流、电子商务物流、生产资料物流、公共信息开发、物流技术创新等为主的现代化综合性商贸物流产业园。
4、项目规划及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主要建设五大功能区,即:(1)商贸展示交易中心区;(2)仓储物流区;(3)生产加工区;(4)互联网电子商务商贸中心区;(5)商务配套、酒店和员工住宅区。
项目用地面积约770亩,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以下简称“商服用地”)约300亩(1.0≤容积率≤1.5),仓储物流用地约470亩(容积率≥1.0)。具体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规划蓝线图为准。
项目用地供应不超过三年、不多于三次供完,一期供地约400亩,其中:先供仓储物流用地约250亩,后供商服用地约150亩。
注:详见项目用地范围总体规划设计方案。
5、项目投资规模
该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
6、项目考核要求
该项目须达到以下考核要求:
项目全面建成运营后,仓储能力达到300万吨以上,年仓储周转量达到1500万吨以上,年加工能力达到20万吨以上,入驻商户达到1500户以上;
全面建成运营三年后,年上缴税收达到4000万元以上(其中:一期建成三年后年上缴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二期建成三年后年上缴税收总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三期建成三年后年上缴税收总计达到4000万元以上)。
(2)项目投资人须在桃源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法人企业缴税。
(3)项目建成、销售物业前,项目投资人在建成、销售物业前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统一管理。
二、公开招商核心要求
根据园区制定的该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采取项目整体公开招商,不分割招商。具体要求如下:
设定商服用地投标起点价(参考价约为32万元/亩),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项目投资人的最高投标价确定为商服用地供应结算价。
三、优惠政策
(1)仓储物流用地供应:根据《中共桃源县委、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见》(桃发[2013]8号)文件精神,项目投资人按5万元/亩的标准先期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2)当项目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时,给予项目投资人3万元/亩的奖励;当项目投资强度达到180万元/亩时,再增加给予项目投资人2万元/亩的奖励。
(3)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三通一平”工作由招商人负责。
四、主要制约条款
(1)建设时限及投资强度制约。该项目商服地块与仓储物流地块建设开发必须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分三期全面建成。每期建设须自项目用地出让之日起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建成,且项目投资强度须达到120万元/亩以上。否则,招商人将停止后续供地并按5万元/亩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2)产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制约。如中标方未达到税收考核要求,园区将无条件全部收回产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
税收考核要求如下:
全面建成运营三年后,年上缴税收达到4000万元以上(其中:一期建成三年后年上缴税收达到500万元以上,二期建成三年后年上缴税收总计达到2000万元以上,三期建成三年后年上缴税收总计达到4000万元以上)。
(3)商品房(住宅)开发制约。该项目共计300亩商服用地中,可规划建设部分酒店、员工公寓楼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但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且禁止商品房(住宅)开发。
(4)项目资产自持比例制约。仓储物流地块资产100%自持;商服地块资产自持比例不低于20%。
(5)土地登记制约。投资人须承诺在项目分期建成营运之前,其土地不进行抵押、转让。
(6)开发顺序制约。每期土地出让后,须先开发仓储物流用地,再开发商服用地。
五、项目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个人信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国内综合市场开发和管理的丰富经验;
5、资金能力可满足本项目开发建设要求。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咨询时间及地点:
2017年10月16日17:00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或桃源县工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咨询。
七、咨询联系方式:
沙先生:15973697252
杨女士:1527368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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