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农村垃圾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20 15:24 【字体:

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桃源县农村垃圾问题涉及25个乡镇36个垃圾简易填埋场,垃圾总量近30万吨。2017年9月份以来,县领导高度重视,针对36个填埋场分别制定了36个整改方案,做到“一点一方案”精准施策,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责任,实行问题整改清单,按内容、标准、时限,逐个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在2017年12月底以前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6个简易垃圾填埋点的整改任务。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按照省、市、县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能清挖、清运的,坚决实施清挖、清运整改。

2.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个别突出问题。对于垃圾存量不大,已停用关闭多年,并形成植被的垃圾填埋点,采取地下水源检验观测。不形成地下水污染的,实施雨水分流措施,定时监测;对于地下水源有污染迹象的,实施地表铺标准HDPE防渗膜覆盖,铺设黄土(0.8-1.0m)并进行绿化,周边形成雨水分流沟渠,下游建设渗滤液收集池等措施予以科学处置。

3.新产生的垃圾各乡镇结合本区域垃圾量找一处可处置一年时间垃圾的临时处置点,并按照渗滤液处理要求,做好防渗漏处理工作,杜绝污染。

4.各乡镇按要求新建垃圾转运站,对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和临时处置点的垃圾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整改工作进展及成效

1.县一体化办对乡镇36处垃圾填埋场,按照“一场一方案、一点一档案”的原则,对所有垃圾场进行认真的排查摸底,并且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登记造册。对乡镇进行工作督导,要求各乡镇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每天将垃圾场整改工作的情况与进度上报县一体化办公室。

2.环保、住建、城管、农业、环卫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单位的职责,对乡镇填埋场的处理进行现场指导,督导工作进度。

3.加强与市一体化办的衔接,就我县垃圾处理的实际情况与具体困难进行多次专题汇报。市一体化办专门委托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市一体化办副主任刘振华同志,驻我县进行现场指导与工作督办。

4.启动了城乡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在县一体化办的牵头下,对每个乡镇的垃圾中转站迅速开展考察选址等前期工作。目前,全县已有12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动工建设。

5.就中央环保督查的重点,迅速着力开展整改工作。漆河镇和陬市镇垃圾处理场彻底封场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

6.各乡镇接到整改任务后,行动较为迅速,不等不望,严格按照县一体化办的要求,结合各垃圾场的具体情况,制订出了相应的整改方案。11月20日通过省市专家组对我县乡镇垃圾填埋场现场验收,确定全县36个垃圾填埋场已有34个整改合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已完成整改验收合格的垃圾填埋场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已封场填埋区内禁止倾倒任何垃圾和污水;二是对填埋场渗漏液进行定期清理,保持整个场区内干净整洁;三是加强填埋场内绿化的维护,确保绿化完好;四是处理好垃圾填埋场其他问题,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及时上报。

2.根据市一体化办的要求,对垃圾量较大的陬市镇和漆河镇两处填埋场实行标准化的封场处理,力争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以上为公示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请与县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6-6636622。

 

桃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