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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来源: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02-08 11:36 【字体:

广大居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很多居民朋友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佳节,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燃放烟花炮竹还容易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

早在2013年,桃源县人民政府就印发了《关于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划定了禁限放区域和时间,明确了处罚措施,各乡镇也根据实际陆续参照执行,这项规定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朋友的积极响应。但从往年的情况来看,违规燃放现象仍然存在。

为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杜绝安全隐患,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低碳、环保、健康、平安的新春佳节,桃源县文明办、县创建办真诚地倡议:从我做起,立即行动,禁燃烟花爆竹,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以减轻空气环境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1.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在春节期间,厉行节俭,不燃放烟花爆竹,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响应倡议、遵守规定,自觉带头不销售、不储存、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劝导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2.自觉行动,移风易俗。广大居民朋友要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行动,做到不在禁止区域和禁止时段,不在居民密集区和夜深人静时燃放烟花爆竹。在其它未禁燃地区和时间内减少燃放或者不燃放,杜绝随意燃放、危险燃放行为。举办婚庆喜宴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通过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新颖方式表达喜庆愉悦。祭祖扫墓不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等方式替代放爆竹、烧纸钱等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3.齐心倡导,文明过节。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采取发放明白卡、倡议书、入户提醒、志愿劝导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禁燃烟花爆竹。广大居民朋友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4. 积极举报,支持执法。广大居民朋友要充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县城区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的,由县城管执法局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县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县城区):6628220。

享受健康的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义务。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城乡管理、自觉维护城乡环境、争做文明桃源人,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健康、安全的节日喜庆氛围,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

桃源县文明办

桃源县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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