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7年度年报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我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7年度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范围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都应依法报送2017年度年报。
二、报送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网络自行申报。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网络,也可以纸质方式向当地食药工质监管所申报。采用网络申报的,申报前须向食药工质监管部门办理联络员备案,原已办理备案的企业可直接进入网络申报。
网络申报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notice/),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后,可选择企业联络员登录、个体户手机号登录或者CA证书登录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然后填报相关信息。
四、法律后果
凡2018年6月30日前未年报的,或抽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信用会受到很大影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受到限制或禁入。企业业主在申请银行贷款、购买飞机高铁票等行为中,也将可能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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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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