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失效税务证件公告

来源:桃源县地方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03-15 15:37 【字体:

桃源地税 告 〔2018〕 2 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其使用的税务登记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具体名单和证件见“失效税务证件清单”)。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一八年 三 月 十五 日

 

失效税务证件清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预计公告日期
1 430725694011387 桃源县宏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正本 430725694011387 2018-03-15
2 430725694011387 桃源县宏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副本 430725694011387 2018-03-15
3 43072519541106001501 桃源县梅溪桥洲外洲餐馆 税务登记证正本 43072519541106001501 2018-03-15
4 43072519541106001501 桃源县梅溪桥洲外洲餐馆 税务登记证副本 43072519541106001501 2018-03-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