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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发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来源: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13 16:48 【字体:

县内各用人单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县内各用人单位按照湘财社〔2018〕25号文件、常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采取自愿申报岗位开发和补贴的原则开发公益性岗位,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岗位开发主体。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2、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适当开发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列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3、岗位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失业登记,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4、岗位补贴标准和开发数量。根据我县就业资金规模,确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数量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5、受理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6、申报资料。用人单位申请报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见附件)。

7、受理机构。各用人单位申报资料报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城镇部(地址:桃源县人社局408室)。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姣   联系电话:0736-6610329

附件: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表.xlsx


桃源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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