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纪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桃源县纪委县监委牵头,会同23个县直单位对15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同向发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现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成果,分别是:
县教育局
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就学问题,今年9月,全县6至15周岁残疾儿少557人,其中271人随班就读,102人入特教学校就读,184人由特教学校和户籍地学校联合实施送教上门,注册了学籍,并落实了教育资助政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通过“三帮一”劝返复学行动,截止到11月42名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目前有32名已返校,还有10名正在劝学中,全县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学生全部在校就读,实现零辍学。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对48所校外培训“黑”机构进行指导,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均已整改到位。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应助尽,上半年共资助学生27608人次,共计发放资助资金1909.15万元;下半年截止目前,已对建档立卡等四类生14798人次进行了资助,共计发放资助资金782.81万元。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研学行为,对2所违规开展研学活动的行为进行了处理,退还资金23.48万元;组织清查了一所民办学校收取学生报名费的行为,已清退报名费18.8万元。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全县公民办学校248所自筹租金150万元,90%学校(园)已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改造工作。
水利局
解决人力取水问题。按1000元/户的标准,对全县282户696名人力取水贫困人口进行了补助,帮助他们解决了人力取水困难。开展了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对戈尔潭水厂、理公港水厂、郑家驿水厂等35处水厂进行了巩固提升改造,目前,已基本完成巩固提升建设任务。完成了核实上报的70个“四乱”问题及省、市河长办交办的14个“四乱”问题的整治任务,并进行了销号。全年共组织执法活动314次,出动执法人员1323人/次,下达执法文书67份,立案查处19起,结案18起,处罚19人,收缴资金14.7585万元。
民政局
出台《桃源县2019年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联合县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出台了《桃源县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利用1个半月时间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查处,切实解决“脱保”、“漏保”问题。通过一个月的专项治理工作,全县净增农村低保对象3573人,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121人全部纳入了低保,其中重病重残对象411人。将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9617户,17093人(其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10016人)这类对象全部按“一户一档”要求建立了档案。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率为2.1%,达到了全市平均水平,确保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积极指导相关符合整改条件的37家小作坊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有关违法违规的30家小作坊予以取缔处理,立案16起,销毁相关假冒伪劣食品6吨,货值价额30余万元。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问题的整治,出动执法人员 385人次,检查了190余家保健食品、涉药经营单位,查处问题隐患12条并下达了责令整改书,督促所有单位设立了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开展制假售假监管不力导致假冒伪劣泛滥问题的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台次,立案查处案件50多件,查获货值300多万元,罚没收入110万元。其中对7家烟花鞭炮经营企业和1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和检查,抽取样品 45 批次,不合格 9 批次,已立案处理6家,罚没款7万元;办理了1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涉及货值20多万元,下达处罚决定1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在对物业公司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的有关情况检查中,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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