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号)
桃源县城内所有酒店,对前来住宿、就餐等人员,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凡进店人员都需检测体温、观察其身体有无明显不适症状,酒店前台等关键岗位人员都要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由执法部门严格处罚。
二、对湖北等外地进店人员,登记电话、姓名等信息后通告当地乡镇(街道)备案,督促进店人员配合相关部门排查询问,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严格落实实名制入住,杜绝一证多人、使用他人身份证登记、他人代开房间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四、一律停止赈酒等大量人员聚餐活动。
请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抓好落实。
本令从2020年1月25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再行通知。
联系电话:0736—6623080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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