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9号)
一、全体城乡居民离家外出必须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经营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执行佩戴口罩上岗的要求。
二、全面禁止赶场、舞龙舞狮、三棒鼓等民间活动。
三、禁止举行和参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以外人员的聚餐活动。
四、全面关停茶楼、茶馆、足浴按摩店等经营场所。
五、严禁以殡葬活动名义赈酒,所有殡葬活动一律从简,参与殡葬活动的人员严格控制在直系亲属范围内,原则上不超过10人。
此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广大群众监督执行情况。
举报电话:0736—6623080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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