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任免胡廷文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经2009年4月1日桃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胡廷文为县工业发展局局长;
向真金为县商务局局长;
曾文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毛席保县工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朱子龙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傅光正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张力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桃源县人大常委会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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