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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余雄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15 00:00 【字体:

桃政人〔 2013 〕 3 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余雄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余雄华同志任县民兵训练基地主任(试用一年)。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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