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余雄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15 00:00 【字体:小 大】 桃政人〔 2013 〕 3 号 桃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余雄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余雄华同志任县民兵训练基地主任(试用一年)。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3 年 5 月 15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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