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宏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0-09 08:19 【字体:小 大】 桃政人〔2016〕7号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宏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李宏秋同志任县行政学校第一校长;免去卢岳同志的县行政学校第一校长职务;免去万福军同志的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桃源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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