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会议召开 信息公开成为审核的重要环节
10日上午,省民宗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会议。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宗、公安、教育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任务。据初步统计,自2011年以来,我省累计有47.8万多名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考生享受了民族优惠加分政策。
根据此前发布的《湖南省进一步调整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办法》,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逐步降低有关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值;将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全国性加分项目,调整为地方性项目;逐步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值,直至取消加分。
此次加分政策改革后,审核程序更多,要求更严。会议要求,要将信息公开作为审核工作的重要环节,网上公开、现场公开都要及时、准确、到位,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加分造假举报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的资格,同时给予其暂停1至3年的处理;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依据党纪政纪严厉处分。公安机关要加强日常户口业务的审核把关,特别是要加强对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户口补登恢复、变更民族登记项目等户口业务的审核把关,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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