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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丨桃源县疾控中心发布通告

来源:​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20 09:17 【字体: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理”相关要求,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县免疫屏障,有力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特通告如下。

一、自8月20日起,全县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办公场所、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以下简称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卡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对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街道),村(居民小区)直接报送至村组(社区),由乡镇(街道)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接种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三、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症外要实现“应接尽接”,未接种人员由所在单位要求其在8月25日前完成接种。为更好地实行疫情防控联防联控,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而未接种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并减少其赴外地出差等公务活动。

四、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对象管理。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原则上不安排未接种新冠疫苗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对所有无禁忌症教职员工(包括聘用人员)、学生完成接种;引导学生家长在8月底前应接尽接。

六、广大居民出入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时,要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三码”联查要求。需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居民,请就近前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办理。

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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