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民法院加大计划生育行政案件非诉执行力度
今年春节以来,桃源县人民法院积极整合司法力量,加大计划生育行政案件非诉执行力度,收到明显成效。截止5月底,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的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件19件,已经办结7件,征收社会抚养费10.8万元。从4月中旬至5月,县人民法院对寺坪、龙潭、木塘垸等3个乡镇4 名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人员进行了司法拘留。目前,其他计划生育行政案件非诉执行工作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今年初,桃源县人民法院调整、充实了行政庭领导力量和法官力量,并且明确县法警大队一名副大队长带领专职法警负责配合计划生育行政案件非诉执行。为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案件非诉执行效率,扩大社会影响,行政庭除留一名值班人员外,由庭长亲自率领全体法官和干警不分日夜深入一线集中办案,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声势,在农村基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积极正面的引导作用。县人民法院在寺坪乡的强制执行行动在当地引起强烈震动,该乡另外5个一直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案件当事人迫于法律压力,在10天之内主动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缴纳了3.2万元社会抚养费,全乡生育秩序与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出现明显好转,政策内生育率同比去年大幅上升。
据统计,从2004年至2007年5月,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5件,涉案应征社会抚养费约86万元,已征收57.3万元,征收到位率达到66.6%,涉案人员中有45人被司法拘留,1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人被判处拘役。其中三阳港镇违法生育人员李定国转移、隐匿财产拒缴社会抚养费一案,被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首开全省先例。
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尊严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了助推新农村建设、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和谐桃源,县人民法院将按照县委要求,根据人口计生部门的申请,继续严格依法加大对违法生育案件的司法执行力度,用法律武器震慑违法生育行为,为基本国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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