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工作全面启动
2月17日,我县家电下乡业务培训班在县财政局会议室隆重召开,“家电下乡”工作全面启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县82万农民购买指定家电产品将获得13%的商品价款补贴。
“家电下乡”是我国在特定的经济形势下,为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而实施的又一项重要支农惠农政策。从2008年12月1日到2012年11月30日的4年间,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指定的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从2009年2月1日起,湖南省新增摩托车、热水器两个品种),在规定的限价内,能获得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一台(件)。购买后,农民只需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以及储蓄存折,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经审核确认后,补贴资金即可打入申请人账户。据初步测算,“家电下乡”工程全面铺开后,4年内全县可拉动内需2亿元以上。
县财政局、商务局的有关领导和全县40个乡镇的业务人员参加了这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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