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落实“群众四权”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
本网讯 近年来,我认真落实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聘请特邀监督员。聘请了8名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的党外干部为廉政特邀监督员。特邀监督员聘期三年,经常召开信息反馈会议,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拓宽了干部监督渠道。
二是定期召开征求意见会。每年春节前夕,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召开征求意见会,请他们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评价,以了解收集群众对执法部门及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县委组织部设立了举报信箱和电话,在工作日内,随时接受群众对单位或干部的来信来访,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检察等相关部门均进行调查了解,逐一查实,并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反馈,把全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置身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是建立干部任免反馈制度。在干部调整任免后的一个月后,县委组织部派员到干部任职单位进行走访了解,同时收集社会各界对干部任免的反响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进一步发挥干部群众对干部任免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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