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种案将讲诚信者逼入困境
假棉种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经销人依法对棉农进行先行赔付,但他向上级经销商索赔时,却遇到了重重困难。
编辑同志:
我叫叶邦兴,是桃源县车湖垸乡农牧技术服务站站长。多年来,我一直在基层从事种子、农药等农资服务工作。2004年,我被骗购进了一批假棉种,农民种植这些棉种后产量大减,利益受损。我依法对棉农先行赔付,可是在向上级经销商进行追偿时,却遇到重重阻力,至今无果。
2004年开春后,我到常德市选购棉种,一家公司向我推荐说南抗6号F1棉种(以下简称“南抗6号”)是个好品种。我看到该公司挂着“常德市农业局天丰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丰公司”)的牌子,并且出具了同样的销售凭证,我便很放心地先后购进了220包。谁料,当年8月份,棉农纷纷反映,种植的棉花病害多,结桃又小又少。后经专家鉴定,认为“南抗6号”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已造成棉花当年减产。事后,天丰公司对部分告状农民购买的20包棉种按每包500元的标准进行了赔偿,但对其余的200包棉种所造成的损失,却不肯同样赔偿。
为了保护棉农合法权益,维护稳定,我便按照每包500元的标准,对另外的115户农民进行了赔偿,现金不够,便用农药、化肥作抵,我倾尽家产赔出了10万元的资金,还欠下了2万元的债务。我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依法向天丰公司追偿我的损失,法院却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守法经营,维护了农民权益,可是我的合法权益却为什么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桃源县车湖垸乡农牧技术服务站 叶邦兴
调查附记:
又是一年春来到,这本是桃源县车湖垸乡农牧技术服务站叶邦兴经销农资赚钱的好时节,而如今他却为假种案所困,四处奔波讨公道,生意再也无法继续。
车湖垸乡高湖村农民张群进告诉记者,这里是产棉区,她家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种棉花。2004年她在叶邦兴处买了5袋棉种,种了6亩地,结果结桃很少,过去亩产300多公斤棉花,这年却只有50多公斤,损失惨重,便向经销商叶邦兴索赔。四坪村的农民刘贵军说,“南抗6号”可把农民害惨了,可是天丰公司只给该村10组的农民赔了20包棉种的损失,而另外200包却不肯同样赔偿。幸好叶邦兴答应先赔,才减轻了农民的损失。据了解,法院已查实101户农民从叶邦兴处购买的180袋“南抗6号”已经按每包500元的标准获得赔偿,其中一部分人获得现金,一部分人是用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物资折抵赔偿款,只有20包因农户已外出务工,无法核实赔偿情况。
2月15日,记者从常德市农业局了解到,天丰公司并不是市农业局的下属公司,它真实的名称是“常德市天丰农业技术服务公司”,其经理郑某原是市农业局的干部,其盗用市农业局招牌的行为目前已被制止。叶邦兴告诉记者说,桃源县人民法院已查实了他从天丰公司购买的“南抗6号”是假棉种,但最后却驳回其诉讼请求,其中一个理由是专家所做的田间鉴定意见不被采信,赔偿标准的依据不足。而农民投诉棉种质量问题后,申请田间鉴定的人是天丰公司的经理郑某,常德来的专家也是郑请的,鉴定病情的专家是桃源县农业执法大队请的,当时对车湖垸乡四坪村的农户进行了随机抽查,鉴定意见是种子存在质量问题,对此,天丰公司和县农业执法大队都未提出异议,并由天丰公司进行了赔偿。叶邦兴说,这样事实清楚的假种坑农案都得不到查处,太让人寒心了。
记者眼前的叶邦兴,看不出半点生意人的机灵,更多的是一种书生的憨厚。据了解,他1996年从湖南农业大学毕业后,便分配到乡镇农技站工作,每年拿3600元工资,其余的全靠自己从事农资销售自收自支。叶邦兴为人忠厚讲诚信,农民到他的店里购买农资总是很放心,他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多次被县、乡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干部、优秀党员。看着一本本鲜红的荣誉证书,记者自然理解了叶邦兴宁愿自己破产也不让农民吃亏先予赔款的作法。可是讲诚信的叶邦兴如今却陷入困境,索赔无果,没了资金,经营无以为继。我们难道要让讲诚信的人吃亏吗?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