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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转移财产 被逮个正着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04-16 09:58 【字体:
      近日,桃源县法院接到当事人举报,将正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胡某司法拘留。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桃源法院依照“立即执行制度”执行的第一起案件。

      胡某是我县漳江镇人。2005年,他为了购买加工设备,向同镇居民赵某借款32000元,约定一年后归还。但是还款期限到后,胡某总以货款没有收回为由搪塞赵某的催要。2007年12月,赵某无奈之下只有寻求法律保护,桃源法院判决胡某在30日内偿还借款。判决后,胡某慑于法律的压力,在陆续给付赵某6000元后,就此“人间蒸发”,再也找不到人了。今年4月2日中午,悄悄回到加工厂的胡某召集10多人的拆卸队伍,准备以短时间将加工设备转走。赵某得到消息后,马上向桃源法院执行局24小时值班电话报告,执行局迅速组织全局干警出击,将胡某司法拘留,财产也被控制。赵某感慨的说:如果没有新法的“立即执行制度”和法院的果断,他的债权只怕要泡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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