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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政务窗口”走进“阳光行政”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2-25 10:54 【字体:

      近日,桃源县发展改革物价局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转变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工作窗口,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办理行政审批、核准等项目手续。这是桃源县发展改革物价局加强窗口建设、规范办事程序、建设“阳光行政”的又一重大举措。
      县政务中心发展改革物价局窗口的受理范围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电力工程建设、改造、维护的设备价格及设计费用核准、城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非税收入的收缴等37个项目。凡符合审批事项申报资料要求的,该窗口负责受理;资料缺失的则一次性告知呈报单位或个人需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超越审批权限的,则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
 此外,该局还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和招标投标行政处罚权,切实提高法制水平和办案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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