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开展“红旗出租汽车”评选活动
为提高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优质服务意识,打造行业服务品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组织开展“红旗出租汽车”评选活动,在全县220台出租汽车中评选出2008年度红旗出租汽车11台。
为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该局成立了评选领导小组,制定了评选活动方案,明确了参加评选条件。即:一是车辆技术性能设施完好,车容整洁;二是车辆装(配)置齐全完好;三是主管部门考核中无扣分记录;四是本年度无重大交通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车辆驾驶员无违反信访条例,违规参与群访或堵塞交通等现象;六是车辆驾驶员服务热情,无服务质量投诉;七是车辆驾驶员道德品质良好,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八是按时缴纳各种税费。评选活动采取公司推荐、管理部门初步评选、评选领导小组核准、主管部门审定、媒体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方法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