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看热闹 酿成惨剧获徒刑
一司机为看热闹在路边停车,不料因制动失灵与他车相撞,造成3死9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近日,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江凡(化名)有期徒刑3年。
2008年11月12日下午,被告人江凡驾驶一辆载有25吨水泥的货车,途经漆河镇某路段。当时前方刚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货车(司机为蔡某)停于公路右侧,周围有很多群众正在围观。喜凑热闹的江凡也想看个究竟,便停下车来,加入到围观队伍中。因严重超载,制动失灵,突然间货车兀自移动,并与先前肇事货车相撞,并冲向公路左侧,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在场群众康某等3人死亡,鄢某、王某、谢某等9人受伤。后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江凡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蔡某负次要责任。次日,江凡主动向桃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2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凡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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