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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债隐身十年 仍难逃执行法网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9-01-06 10:34 【字体:

    2008年12月26日,胃癌病人黄某、孤寡老人冯某、下岗女工刘某等六人来到桃源法院执行局,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期待已久的执行款时,眼含热泪,拉着干警的手不停地说着“谢谢”。
    1999年8月,桃源县某单位职工周某承接了本县漳江镇某地段土石方工程。但因对工程造价估算不够,原有资金很快难以周转,为完成任务,周某只得四处筹借。工程完工结算后,周某已债台高筑。自知短时期内无力偿还,他想到了一走了之,而且这一走,从此便音讯全无。
    债权人黄某、冯某、刘某等六人在得知周某负债潜逃后,都感到异常的愤慨,四处打听其下落,未果。最后,他们想到了法院,拿起了法律武器,将赖账大户周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了此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依法进行了缺席审判,判决被告周某给付原告黄某等六人借款本息共计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周某依旧未归,黄某等六人再次来到法院,这次的身份是申请执行人。
    法院很快依照程序受理了这一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干警在详细了解了案情后,以公告形式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公告到期后,执行干警一边做好申请执行人的安抚工作,一边又多方打听周某的下落和其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周某一直未露面,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
    2008年初,据知情人反映,周某在本县县城某地段有块商业综合用地,面积为1607.5平方米。法院干警立即到国土部门进行查询、核实后,迅速依法对这宗土地进行了查封,并依照法律程序委托拍卖机构将周某所有的这块土地公开进行了拍卖,拍得价款20万余元。12月26日,法院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一一交到了申请执行人黄某等人的手中。这样,一件十年积案,在法院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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