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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肯定我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07-01 07:52 【字体: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明松近日在县人民法院系统首次执行案件标的款物兑现大会上,对我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肯定,他认为我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较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来,县人民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民诉讼“立法执行”制度,推行“敦促执行令”、“实施强制措施预告”共受理案件180件,现已执行118件,其中以和解方式执结101件,期限执结率达100%。

    张明松指出,桃源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落实好、机制新,此次的现场执行兑现大会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有效的保障了当时人和合法权益,并希望我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履行司法职责,让人民法院真正依法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伞。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虞文炎要求县人民法院在今后工作中,通过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使法院执行工作成为人人关心、人人配合的“社会工程”,成为人人放心、人人满意的“民心工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行军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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