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森林防火创佳绩
桃源县是国家林业局第一批公布的重点火险县之一,林业用地400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60%,拥有森林蓄积量733万立方米,立竹8033万根,林木绿化率56.82%。多年来,全县一直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宣传防范,预防为主。每年,县委、县政府都要召开10次以上的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县委书记、县长亲自作主题报告。县财政拨出森林防火宣传专项经费用于印制《森林防火通告》、制作大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涂写固定宣传标语等。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明显提高,“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深入人心。
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实行重特大火灾事故“一票否决”制,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坚持责任事故通报制,强化了森林防火单位的工作责任。
严格督查,消除隐患。把火灾隐患的整治作为森林防火的主要工作来对待,采取“一处隐患一个干部盯、一个单位防、一套措施改”的办法,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整改落实率达到100%。
扩大投入,加强监测。每年,县财政、防火单位、社会共同投入资金30万元以上购买消防器材。到目前为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已购置了风力灭火机64台,油锯54台,割灌机14台,二号工具200件,砍刀200把,防火服300套,手套300副,防火鞋300双。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即将建设成功,将配备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现化代设施,极大地完善了森林防火监测和防火设施。成立队伍,专业防火。按照“集中整训,分散储备”的要求,全县建立了一支300人组成的反应快、技术高、作风硬的扑火队伍,极大地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兑现奖惩、赏罚分明。近两年来,市人民政府授予我县森林防火记二等功人员1名,县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人员8名,给予嘉奖人员13名。在火灾案件肇事者的处理上,两年来,先后对53名森林火灾肇事者依法责令赔偿损失,对7名森林火灾肇事者依法刑事拘留,对6名森林火灾肇事者予以判刑。广大人民群众明白了森林失火也会犯罪,自觉增强了森林防火的意识。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