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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补充工伤保险为企业减负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12-23 10:58 【字体:
    桃源县郝坪乡金坪矿石厂职工石某因山体崩塌不幸身故,事后被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伤死亡。由于金坪矿石厂事先已为员工参加了补充工伤保险,目前,石某的家属不仅从县工伤保险处领取12万余元的工伤保险金,还获得了补充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万元。
    据悉,为了分散和化解高危行业的经营风险、减轻企业负担,弥补工伤保险补偿不足,提高职工福利,今年,桃源县建立了职工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率先在高危行业推行商业补充工伤保险试点。目前,该县已有38家鞭炮、矿厂、化工厂等高危企业近1000名职工办理了补充工伤保险。据了解,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都可办理补充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职工一旦发生工亡事故,职工直系亲属除正常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待遇外,还可获得补充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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