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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 巩固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9-30 10:00 【字体:

      近年来,桃源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统一标准、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分期投入、分步建设的原则,计划用3~5年时间,使司法所逐步达到“六有”:有办公用房,有办公桌椅,有档案资料柜,有程控电话,有办案用的交通工具,有办公电脑,为司法所依法行使职能提供良好的保障。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等重要职能。
      据估算,全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达到“六有”共需资金400余万元。目前,国家已投资50余万元,已建标准基层司法所办公楼3栋,配置警用二轮摩托车19台,11所标准基层司法所办公楼建设、部分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基础设施已列入今年的建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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