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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调研我县贯彻实施国务院、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9-07-09 08:52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日前对我县贯彻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认为我县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积极主动、措施有效、成果明显。
    文承保先后来到枫树清真寺、九龙山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考察。据了解,目前我县共有127处宗教活动场所,有宗教教职人员75名,有宗教意识较强的信教群众16万人左右,为了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我县严格按照两个《条例》的政策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全县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宗教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共进的良好发展局面。
    文承保对我县贯彻实施两个《条例》工作给予了肯定,希望我县要进一步认识和全面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努力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要继续对宗教活动进行依法管理,为桃源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岳林,副主任吴丽兰,副县长杨凡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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