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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机制促发展 养老保险有特色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9-07-16 07:40 【字体:

    在全国没有统一政策和立法的前提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体制改革试点对上“不等、不靠”,对事业“不推、不怕”,以“社保主人翁“的姿态“主动出击”,创新管理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建立了六个方面的长效机制,取得了试点改革的显著成效,实现了养老保险体制的长足发展。
    一是全员参保制度。全员参保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同时不将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下岗、内养、歇岗、自谋职业的人员推向社会,配套补保和续保办法,全面纳入养老保险,实现全员参保。二是财政“兜底”制度。县政府通过转变职能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比重,鉴于目前事业保险统筹层次低和支撑力弱化的困境,养老基金“收不抵支”现状,确定了财政“兜底”补贴支付制度,2003年以来,县财政共补贴社会保险费7000余万元,保障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养老基金的正常运转。三是稽核监管制度。2003年《湖南省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办法》实施后,逐步建立了“基金监管、征缴审计、发放认证一体化”的运行机制,分别采取实地稽核、书面稽核、离退休人员远程“QQ”视频生存认证三种稽核监管方式,实现了在职与离退休人员社保稽核全面覆盖,先后共清欠和追回冒领养老保险基金1600余万元,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历年拖欠和虚报冒领问题。四是社发申报制度。为切实提高社会化发放率,打破“先缴后拨、单位代发”退休金支付方式,出台了养老金社发申报制度,通过参保单位申报,审批核准后与经办机构签定社会化发放(银行按时足额代发)基本养老金协议书,纳入参保单位为社发单位,目前,社会化发放率高达82%。五是财税劳保一并考核制度。2004年县政府行文,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纳入全县财税任务一并考核,基金征缴按每月8.33%的进度入社会保险专户,将社保基金征缴提升到了国家财税统一征收的高度,强化了保费征缴力度。六是欠保单位 “一票否决”和 “六不准”制度。同年,县人民政府执行参保单位当年欠保实行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六不准”即欠保单位不准调资、不准审批退休、不准评先评优、不准购换汽车、不准派员出国、不准新上基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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