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日前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岳林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黄立斌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县司法局局长赵家法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的情况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正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社会保险工作运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别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决定批准了县政府关于依法处置县发改局蔬菜加工基地、为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将粮食储备财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向县城投公司划拨国有资产等议案,并作出相关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连范、林行军、李岸初、周福初、吴丽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光建以及常委会其它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易文斌,副县长郑兴进,驻会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龙、刘中秋,县法院院长覃红卫,县检察院检察长柳立武,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县司法局局长赵家法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的情况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正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社会保险工作运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别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决定批准了县政府关于依法处置县发改局蔬菜加工基地、为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将粮食储备财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向县城投公司划拨国有资产等议案,并作出相关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连范、林行军、李岸初、周福初、吴丽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光建以及常委会其它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易文斌,副县长郑兴进,驻会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龙、刘中秋,县法院院长覃红卫,县检察院检察长柳立武,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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