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时政要闻>详细内容

择吉日作案 遇民警翻船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9-10-29 19:31 【字体:

    10月25日下午3时,在拘留所,两名男子神情沮丧地说:“黄道吉日并不吉利。”
    这两名男子分别是石门县蒙泉镇的喻某和我县三阳港镇的王某,他们在外打工认识,24日这天,喻某到王某家玩,王某把一同打工的姚某邀来,三人交谈中就讲到了一起“搞点事”, 喻某邀请他们到石门“发展”。他们说干就干,姚某开来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准备当天就行动。出发前,王某看了看日历,发现这天“诸事不宜”,而25日又“会友、出行”是个大吉的日子,于是,他们就在王家打牌等候“吉日”的来到。
    25日凌晨,他们坐上姚某的三轮摩托车出发了,在太平桥乡墟场,他们顺手牵羊,将停在路边的两辆农用车上的电瓶偷走,凌晨2时许,摩托车开到热市镇时翻车,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他们把车抬起来,开到墟场,找了家个体诊所,做了简单的包扎,准备上车时,遇到了热市派出所民警带领的巡逻队,在民警的盘问下,他们很快露出马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