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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用“三制”严格选干部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6-08-14 11:20 【字体:
      近年来,桃源县为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干得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公务员队伍,全面创新选拔任用机制。一是建立了公开选拔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扩大公开选拔范围,如面向村支书招考公务员;逐步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所占比例,提高公开选拔职位层次,如近四年公开招考了117名公务员和参管人员,其中副科级干部42名。二是建立了任前公示机制。凡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正式任职之前必须向社会公示。4年来,该县先后对232名干部实行了任前公市,有5名工作实绩不突出、6名群众公认度不高、1名被反映问题查证属实的干部被取消了提拔。三是建立了民主推荐机制。对后备干部、拟提拔对象,严格做到“逢备必推”、“逢提必推”。2005年,该县在考察部分拟解决职级待遇干部的过程中,就有3人因在民主推荐中赞成票不高没有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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