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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9-08-20 08:32 【字体:
    8月18日中午12时50分,县人民法院接到一位申请执行人通过执行110打来的电话,告知一起欠款案件的被执行人胡某已回到泥窝潭乡老家,该院立即命令管辖泥窝潭乡的三阳法庭干警火速赶赴胡某家,随后执行局主力部队飞奔驰援,促使一起积悬2年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这是县法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以来又一起得到成功执行的案例。
    多年来,县人民法院认为执行工作贵在效率,相当一部分积案的形成就是因为没有准确掌握执行信息、迅速采取执行措施,错过执行良机。在去年至今的清积活动中,该院想方设法摸索快速反应,提高执行效率的实用做法:一是建立执行110体制。针对部分积案存在被执行人或下落不明、或故意躲藏、或隐匿财产的情况,在全县推出“执行110”常设值班制度,节假日、中午午休期间、夜间都有一个执行组、一台车随时待命出动。当事人如发现被执行人线索或财产线索,不论是节假日还是中午、夜间,均可随时拨打举报专用电话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值班人员限时出动,迅速开展执行。二是建立执行信息联系卡制度。为了第一时间掌握执行信息,抓住执行主动权,该院为每个案件的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以及执行联络站工作人员、执行协助员等制作发放执行信息联系卡,写明案件基本情况,需要协助报告的内容和联系执行法官的通讯方式,确保执行人员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并快速反应,做到不放过每次执行机会,确保不让一例转移查封物的情况发生。三是构建局、庭一体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执行局和基层法庭的各自优势,一体联动,提高工作效率。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线索,执行110值班员就会立即发出指令,要求距离该被执行人或财产最近的法庭迅速行动,及时控制被执行人或财产;同时,执行局将案情简单、标的不大且被执行人在法庭所辖乡镇的案件,交由法庭执行,便于法庭能快速反应,迅速找到被执行人展开执行;法庭则将复杂、疑难、标的较大的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执行局借助诸多优势条件,及时通过执行网络、联席会议、挂牌督办、司法救助等平台,想方设法予以执结。
    正因为引入快速反应等执行措施,该院有财产可供执行的57件积案,在清积活动中均已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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