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维权残疾人
为了确实保障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大了对残疾人的维权力度,仅上半年就受理了21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内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离婚、医疗纠纷、请求返还财产、欠款纠纷等,有力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泥窝潭乡官宦坪村村民李兴元,今年元月在乡政府开办的由符应清承包的砖厂打工时不慎被砖机辗伤,右手除大拇指外的四指被截,构成六级伤残。县法援中心受理该案后,立即指派桃源县公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李志平承办。李志平及时帮助李兴元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李志平仍未放弃庭外和解,李志平与乡政府干部一道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他们的耐心说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符应清赔偿李兴元各项损失35000元(不包含符应清已向医院支付的12000元医药费)并当即履行清结。此外,乡政府也根据相关政策为李兴元解决了农村低保。由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介入,残疾人李兴元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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