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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交警5万份书信助推摩托车社会化管理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08-28 09:04 【字体:

    最近,桃源交警大队将5万份《致全县摩托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通过农村中队等各种途径发放到了全县摩托车主和驾驶人手中。信中介绍了“三无”摩托大量存在的严重危害、出事后给自己、家庭和受害方带来的严重后果,介绍了摩托车办证办牌和购买交强险的重要性等等。许多村干部和群众反映,这封信写得好,也写得很及时,从根本上打消了他们心中的疑虑,对全面推动摩托车社会化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

 

    附:


致全县摩托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

    各位摩托车主、驾驶人:
    大家好!摩托车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要交通工具。近年来与摩托车有关的交通事故逐年大幅上升。据统计,去年全县发生大小交通事故1600余起,其中80%的事故与摩托车有关,全县平均每7天有一人因涉摩事故死亡,两天有一人因涉摩事故受伤。在涉摩交通事故中,无驾驶证、无牌照、无保险的“三无”摩托车占绝大多数。“三无”摩托车发生事故后,因无保险理赔,造成事故的损害赔偿难以到位,医疗费无力承担的情况,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也给肇事车主、驾驶人带来了很大的事故赔偿经济压力。
    “三无”摩托的大量存在和上路行驶,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马路杀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办理摩托车牌照和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对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法处以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未办理摩托车牌照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持有效驾驶证、已上户有牌照和购买了交强险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能依法得到保险理赔,可以大幅度减轻肇事车主、驾驶人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带来的经济压力。两轮摩托车主交纳120元交强险保费,能得到保险公司总保额12.2万元之内的赔偿,其中死亡伤残赔偿费11万元之内,医疗费用赔偿1万元之内,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之内。
    只有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时时牢记安全第一,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桃源交警一定为广大摩托车主、驾驶人提供办证、办牌、买保险和交通安全宣传方面的优质服务,也将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尽我们最大的努力。
    最后祝各位出行安全,永远平安!


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0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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