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规范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09-08 09:04 【字体:小 大】 日前,桃源县要求全县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加工应施森林检疫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定期报检,并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以此规范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县林业局森保站确定检疫员,根据省森防〔2008〕31号文件要求,办理《湖南省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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