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部署2009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全县2009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近日召开,县委副书记唐汇诰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全县完成六万人的参保任务。
据了解,2009年,市政府将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一系列调整和完善,其中,城镇居民个人缴费不变,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由人平40元增加到80元,对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对象的补助,成人由100元提高到140元,18岁以下居民子女由40元提高到80元,并调整了医疗待遇。县委副书记唐汇诰、县委常委、副县长易文斌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关注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大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让老百姓充分了解和理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据了解,2009年,市政府将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进行一系列调整和完善,其中,城镇居民个人缴费不变,中央、省、市、县补助资金由人平40元增加到80元,对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对象的补助,成人由100元提高到140元,18岁以下居民子女由40元提高到80元,并调整了医疗待遇。县委副书记唐汇诰、县委常委、副县长易文斌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关注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大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让老百姓充分了解和理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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