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出台实施
县政府设立桃源县科学技术奖
在近日召开的全县科学技术大会上,我县8 个科技进步奖项目、30多名县乡科技人才分别从县委书记魏立刚、县长郑弟祥等县领导手中接过获奖证书和奖金。这标志着我县建国以来的第一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得到正式实施。为了充分调动全县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县建设创新型桃源进程,由县科技局拟定,县政府审定并颁布下发了《桃源县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自2006年8 月1 日起施行。奖励办法规定,县政府设立桃源县科学技术奖,分为科技成果奖和科技人才奖,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每年度评定一次,报请县长签署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每年全县经济大会上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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