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统计工作地位全面提升
随着《桃源县乡镇统计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和《桃源县第二次农业普查考核评比办法》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和乡镇,标志着我县统计工作地位得到全面提升。
把乡镇统计工作和农业普查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评比是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由县岗位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下来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将2006年度乡镇统计工作和农业普查工作纳入对乡镇责任制考核,确定对乡镇统计工作考核基分为2.5分,对农业普查考核基分为1分。对乡镇统计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这在我县尚属首次,考核的内容主要为:农村统计工作建设情况,农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统计资料采集以及与统计业务有关的其它工作等。考核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重点考核统计资料描述是否真实可靠,统计报表是否按时上报,表内逻辑关系是否平衡,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是否按时、按要求完成等情况。
两个考核办法的下发,有利于基层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搞准统计源头数据,有利有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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