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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000多名农村孕产妇享受住院分娩补贴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9-07-22 09:16 【字体:
    根据《湖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指导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县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对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补贴。三个多月以来,已为1000多名农村孕产妇补贴住院分娩费用30多万元。该项目的成功实施,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保障了农村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健康。
家住双溪口乡的郭永华女士,近日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分娩,生下一可爱女孩,郭永华的丈夫杨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他爱人在医院一共住了18天,各种医疗费用总共花了4600多元,享受到国家的补贴1440元。
    据了解,凡是具有我县户籍、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定点助产机构分娩的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均可以获得补助。补助标准为:在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平产每例由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550元。符合指征的剖宫产手术者,每例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后,其余部分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给予住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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