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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开展特殊救助的关爱行动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6-08-15 08:38 【字体:
      近年来,桃源县民政局加大了对劳教刑满释放人员和失足青年的特别救助。
      劳教刑满释放人员和失足青年是一群特殊群体,这些人因为走错了一步,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与改造。回到社会以后,如果仍然受到社会的歧视或偏见,他们又会误入歧途。桃源县民政局领导针对这一情况,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对这群特殊人员进行了一定的帮助与救助,鼓励他们重新做人,增强创造美好生活的勇气。深水港乡发旺村有一失足青年,从小父母离异,在无人管教的情况下,交上了一群社会上的朋友,伙同他人盗窃财物,后被劳教一年,回来后家里依然没有着落。在朋友的帮助下找了一份工作,需要500元押金。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找到了民政部门,在民政局的帮助下,该青年不仅找到了满意的工作,而且从此走上了人生的正道。自去年以来,县民政局就救助近百人,救助资金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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