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对农民占耕建房实行指标控制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6-05-31 14:39 【字体:小 大】 本网讯 近日,桃源县国土资源局为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与计划管理,县局以文件形式就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房下达了计划指标。要求农村村民建房尽量利用原宅基地或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对可以利用原宅基地或未利用地,而申请占用耕地建房的将不予批准。同时要求各乡镇严格按计划指标审核农村村民建房,对超计划申报占用耕地建房的将一律不予批准。(来源:常德政府网)(作者:欧志强)(本站编辑:王帮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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