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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劳动保障等部门提醒用人单位在高温期间采取措施减轻劳动强度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07-15 15:49 【字体:

    最近桃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气象部门联手向全县所有企业发出通知,提醒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依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今年气温条件超过一定的范围,在过冷或者过热的环境中,工伤的发生率都会升高。根据国家的有关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用人单位对患有不适合高温作业疾病的员工,应暂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天气中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尤其要加大对女职工的保护力度,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加强工作区域内的改善高温期间的工作环境和休息环境,保证企业职工的防暑降温,提高用人单位对企业职工防暑待遇及单位与职工的工资联动,提高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
    通知发出后的7月上旬,笔者冒着炎暑,走访了桃源县杰新纺织、创元铝业、胜利化工等骨干企业,看到了这些企业在高湿期间,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创元铝业,长期有3000多名员工在高温中作业,该单位为了改善工作环境,投资上百万元给员工工作区域内宿舍安装了空调,有效的改善了工作环境,调整缩短了工作时间,在高温期间作业的员工发放了高温补助,使员工进得来,留得住,保证了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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